在华体会平台这片法学教育的沃土上,有这样一位教师,她以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师德、创新的教学方法和深厚的法学素养,赢得了师生们的广泛赞誉。她就是法律系副教授——邵玲。
邵玲毕业于辽宁大学,现任经济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自入职华体会平台以来,她迅速成长为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不仅在教学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更在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师德师风等方面有卓越表现。先后荣获“鞍山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鞍山市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华体会平台优秀共产党员”、“华体会平台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多项荣誉称号,参与鞍山市科技进步条例、鞍山市城市供热条例、鞍山市妇联家庭教育地方立法研究等项目,主持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其教学科研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为学生树立了榜样,也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一、创新教学,法学教育与思政同向同行
在邵玲的课堂上,你很难看到传统意义上的“填鸭式”教学。她深知,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仅仅依靠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她不断探索和尝试新的教学模式,力求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她引入了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们在参与和实践中感受法律的魅力,激发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同时,她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在线课程、教学平台等,实现了教学资源的共享和教学方式的多样化,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果。
在授课过程中,她总是以饱满的热情和生动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条文和抽象的法学理论讲解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她善于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发言,营造出一种自由开放、充满活力的课堂氛围。同时,她还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鼓励他们在法律领域内勇于探索未知、敢于挑战权威。她始终保持着开放、包容的心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和质疑,尊重每一个学生的观点和想法。在她的课堂上,学生们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与老师和同学们进行深入的交流和讨论。这种互动式的教学方式不仅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还培养了他们的表达能力和批判性思维。此外,邵玲在教学中她始终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关注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她通过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为他们量身定制学习计划和职业规划建议。在她的指导下,学生们不仅能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还能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有所建树。她的这份细心和关怀让每一位学生都感受到了来自老师的温暖和力量。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法律素养,2024年上半年邵玲带领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两次赴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专题培训,加深了法学专业学生对诉讼法、证据法相关知识的理解,进一步拓宽了法律视野,而且为法学专业学生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法学课程设计中,邵玲有意识地将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内容之中。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感受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通过小组讨论、模拟法庭等形式,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审视法律问题,培养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践行。组织学生参与社会调研、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实践活动,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现实、接触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亲身参与,学生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在实践中深化对思政教育的理解和认同。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邵玲带领40余名法律系本科生走进铁东区人民法院观摩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的庭审。学生们通过此次观摩,不仅认识到了毒品的严重危害,提升了禁毒意识,也更直观地了解了庭审程序、认定事实和证据、刑事辩论等法律知识,为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此次活动也为学生们日后投身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培育人才,成就法学栋梁
多年来,邵玲致力于法学人才的培养工作。她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她的指导下,一批批优秀的法学学子在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崭露头角;在社会实践中勇于担当、贡献自己的力量。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成为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的佼佼者,为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11月,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建筑大学承办的第五届“志远杯”全国建筑类院校建筑法律文书邀请赛在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举行。在邵玲的带领下,华体会(中国)经法学院代表队最终获得团体组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个人组二等奖1项的优异成绩。
在邵玲看来,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培养具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人才。因此,她始终将法治精神的传递和法治信仰的培育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始终。她通过生动的教学案例、深刻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法律推理,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治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培养他们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维护法律的意识和能力。她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让他们在实践中感受法治的力量和魅力,从而更加坚定地走上法治道路。
她通过带领学生们走进铁东检察院、走到庭审现场和邀请检察官到我校开展主题讲座的形式,让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实习实践,同时与铁东检察院签署了《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守护寄递安全 检校共建实施纲要》,成立了寄护安全检校联合公益分队,这些举措为法学专业学生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培养适应司法实践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4年5月,由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振兴有我,梦想启航”首届辽宁省法律人才专场招聘会在沈阳人力资源产业园召开。邵玲与其他两位老师一起带领法学专业毕业生一行30余人参加了招聘会。她在现场为毕业生提供指导,分析岗位特点,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招聘流程,合理评估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她积极与用人单位交流,了解他们的用人需求和发展方向,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邵玲始终坚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底线,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用自己的言行诠释着一名优秀法学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三、勤勉治学,深耕法学沃土
自踏入法学教育领域以来,邵玲始终秉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育理念,将学术研究视为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她深知,作为一名法学教师,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才能在讲台上游刃有余,引领学生深入法学的浩瀚海洋。因此,她坚持每日阅读法学文献,紧跟国内外法学研究的前沿动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她还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与同行交流切磋,拓宽学术视野。
在邵玲身上,科研与教学始终保持着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紧密关系。她通过深入的学术研究不断积累新的知识和经验,并将其转化为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生动的教学案例;同时她又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作为科研选题的重要来源和动力源泉。这种科研与教学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模式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她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也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服务社会,践行法治理念
邵玲从2013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鞍山市法学会副会长、鞍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第一批法治环境监督员、鞍山市政府法律顾问、鞍山市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中共鞍山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鞍山市法学会首席咨询专家、鞍山市案件评审专家、鞍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鞍山市第二看守所特约监督员。
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邵玲深知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工作,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无论是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还是参与重大案件的论证和咨询工作,她都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她经常组织学生参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们亲身体验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乐趣。同时,她还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她的社会服务工作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也为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作出了积极贡献。
邵玲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她认为法学教育应该紧跟时代步伐,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展望未来,她将继续致力于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她也期待与同行们共同努力,推动法学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