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飞,现任经济与法律学院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思想引领,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激发团支部内生动力,持续打造经法“小红帽”品牌活动,大力弘扬青年志愿服务精神,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赓续红色血脉,聚焦铸魂立心
作为学院团委负责人,该同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团100周年、党的二十大为契机,开展了“百年团史青年说”“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注重主题教育实效。开展团校推优培训活动,邀请校团委及各学院团委负责老师共同讲团课,学员合格率100%。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团务,落实从严治团
该同志以学生会为主要抓手,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落实《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激发团支部活力,促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以学院法律协会、财经学会两个学生社团为外延手臂,围绕五四精神、雷锋精神等全年共开展主题团日活动20余次,积极推动下辖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入团推优、团费收缴等工作,近年来学院“学社衔接”率为100%,全面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扎实开展团支部评议工作。在该同志指导下,近年来金融20班团支部、贸21班团支部、法学22-2团支部、金融22-1团支部等多个团支部获评华体会平台“五四红旗团支部”;国贸21班团支部获评辽宁省高校“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经济与法律学院学生会连续三年获评华体会平台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经济与法律学院研究生会获评华体会平台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会荣誉称号。
三、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拓展“第二课堂”
该同志着力培养造就信念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学生骨干,结合学院特色,组织“净美鞍山 有你有我”“世界地球日”等各类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30余次,共计1000余人次参与。近三年,经济与法律学院分别获得华体会平台“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寒假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一等奖4项,优秀组织单位2项,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一等奖4项、先进个人6个、优秀组织单位3项。
四、依托学科专业,实践志愿服务,打造活动品牌
该同志委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合力好、理论学习效果好、团日活动开展好、志愿服务贡献好”的原则开展特色活动。积极承办“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0000余人次。成立经济与法律学院“小红帽”青年志愿先锋队,打造经法“小红帽”系列品牌活动。充分发挥法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学院专业优势,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服务志愿活动:志愿+法律咨询、志愿+普法教育、志愿+金融防诈、志愿+乡村支教等,并建立了若干志愿服务基地。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累计参与1200余人次,累计志愿服务时长5000余小时,并在2022年“争做争创新时代辽宁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组织”主题活动中荣获“新时代辽宁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荣誉称号。
该同志将始终以饱满的精神面貌、积极的工作状态、昂扬的工作态度坚持不懈奋斗,引领青年学子以青春之我,为奋力谱写中国高质量崛起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以实际行动建功新时代、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