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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办事机构。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处在学校管理特殊地位的党政办公室是校领导沟通、联系、协调内外的综合平台和参谋助手,同时也是为校内外服务的窗口部门。党政办公室内设秘书科、机要科、综合科(信访办)、法律事务中心、档案馆。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学校党委、行政会议和重要活动,包括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政干部会议及以学校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

2.负责起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负责学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有关材料的撰写、审核等工作。

3.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各类文件的起草、核稿、送签、印发等工作,负责机要文件接收、传阅、管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和机要保密工作。

4.负责学校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及印章刻制管理等工作。

5.负责学校每周工作日程的征集、安排和印发工作。

6.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日常工作。

7.负责上级领导来校考评、视察、考察、调研等的接待工作,负责与各友好院校及相关单位的校际往来工作。

8.负责学校领导服务保障、预约接见及公务出行工作,负责协助学校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综合性工作。

9.负责协助学校领导做好接待日及受理群众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学生申述工作。

10.负责定向保障、机要文件等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工作,制定全校法律事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2.代表学校参与仲裁或诉讼,为学校重大决策、管理行为、合同行为、校内公文等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13.负责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服务以及法治工作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4.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档案法规,开展学校档案的管理、编研、服务与利用等工作。

15.负责校史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负责校史馆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及内外接待等工作。

16.负责学校《年鉴》编辑及其他资料的汇编工作,为学校各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7.负责承办学校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工作岗位职责

1.秘书科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审核学校党政方面的综合性材料。

(2)负责起草、审核学校领导重要讲话材料。

(3)负责学校党委、行政文件的起草、核稿、送签、印制、分发、归档等工作。

(4)负责校内制度清查、梳理、汇编等工作。

(5)负责校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征集、会议通知、记录和纪要工作。

(6)负责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专项工作的材料起草、会务安排等工作。

(7)负责指导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8)负责党政办公室网站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

(9)负责做好党政办公室办务会会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要科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机要文件接收、传阅、管理、归档等工作。

(2)负责学校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3)负责学校周日程和校领导周工作日程的征集、安排、印发等工作。

(4)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负责学校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学校法人证书的年检和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机要保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综合科(信访办)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领导服务保障及接见预约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领导来校视察、访问等接待工作。

(3)负责校部主要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定向保障、机要及应急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节假日的放假通知及值班安排工作。

(6)负责校部电子屏的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党政办公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党政办公室的考勤工作。

(9)负责学校信访、校领导接待群众及学生申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法律事务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法律事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学校章程的修订和学习宣传工作。

(4)负责为学校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5)负责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6)负责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7)负责处理诉讼、仲裁、调解和非诉讼纠纷案件。

(8)负责为学校直属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9)负责法治工作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档案馆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和检查学校各单位执行情况。

(2)负责学校各类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鉴定(销毁)、统计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3)负责档案库房维护与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备份工作,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数据安全。

(4)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各类案卷、专题、全引目录等检索工具。

(5)负责提供档案借阅、查询、学历认证等服务,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校史馆文字内容的修改、完善与展板更换,以及硬件设施的维护与报修工作。

(7)负责校史馆讲解员的管理与培训,安排校内外参观接待等工作。

(8)负责拟定学校《年鉴》编辑计划,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按时完成定稿。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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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科:0412-5928017

综合科(信访办):0412-5928000

机要科:0412-5928013

法律事务中心:0412-5928020

档案馆:0412-592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