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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平台对校外人员入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学校直属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在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前提下,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更好地保障各单位日常办公需要,按照教育部、辽宁省、鞍山市和我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对短期入校人员防疫防控提出如下要求:

 1.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学校允许校外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前提下进入校园。

 2.对校外入校人员,校内接洽单位需按照《华体会平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发起申请,待安全保卫工作组批准后方可入校。

 3.根据“谁主管、谁接待、谁负责”原则,校内接洽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申请入校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

 4.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校外人员一律不准入校;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校外人员,入校须在学校东门进行“测温+健康码核验”,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

 5.校内接洽单位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熟悉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在有紧急情况出现时第一时间按照相关流程处理,做好预防和处置疫情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

 6.校内接洽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在协调做好入校审批、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实时关注入校人员的健康情况和日常安排,如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7.校外入校人员要做好入校后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体温异常状况,应如实报告校内接洽单位。

 8.接洽单位要协调做好校外入校人员的防护管理,将入校人员的工作场所、居住场所尽量集中安排,减少入校人员与其他人员的接触机会,必要时可采取订餐制、分餐制。

 

 

 华体会平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