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297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体会平台思政课虚拟仿真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3年10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指标由““★”条款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可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全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如有一项标记“▲”的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变更为““★”条款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可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全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分,如有一项标记“▲”的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8日 16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备份文件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邮编:114000。收件人:郝博阳,联系电话:0412-8801558,快递外包装上标注上投标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1_gwzcw.3898515.3898515.389851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华体会平台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 0412-59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 0412-8801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博阳
电 话: 04128-880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