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研究生学位论文委托送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5043
项目名称:研究生学位论文委托送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9000元
最高限价:100%(折扣)
采购需求:
(一)需求内容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毕业人数也在逐年增加,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评审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环节的全过程监控,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纳入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的评价体系之中。为确保公平公正,提高送审效率,采取第三方委托送审,现启动盲评需求采购服务。
(二)具体要求
服务要求:
1.根据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结合我校送审要求,将学位论文送审到全国范围内指定级别高校的专家,并按时返回评阅结果。
2.平台提供7x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与服务,如因软件自身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服务商应在10分钟之内给予响应,12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3.每篇论文的送审周期不超过21个自然日,复审论文不超过7个自然日。
4.保证评审专家资质的真实性。论文评审专家所属学校不低于我校层次,评审专家的学科专业须与论文作者的学科专业一致,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硕士论文评审专家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论文评审专家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导师。
5.同一篇论文的多名评审专家必须为不同学校的专家,每位专家同批次评审的论文上限为4篇。
6.正式送审之前平台需把具体的送审方案报给我校,经我校检查确认后方可送审。
7.平台须对我校在平台上的学生信息、论文信息、评阅结果进行保密和负责。
8.平台能够免费提供与我校金智教育研究生管理系统对接服务,实现评审数据一键输入输出。
功能及技术要求:
1.支持送审高校独立的登录界面和专属域名。
2.系统可设立研究生院账户、学院账户、专家账户和学生账户的角色。各角色都有独立丰富的权限配置。
3.研究生处可以通过平台对学院送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与管理。
4.可根据学校情况灵活定制评阅书模板。
5.支持专家电子签名,支持直接扫码签名。
6.支持按自定义三级学科送审。
7.支持为送审单位提供在线抽检功能。
8.支持盲审敏感信息检测(检测论文内容中是否包含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学号等敏感信息)
9.平台提供短信、邮件等及时消息提醒功能,包含:送审提醒、催评、评审费提取提醒。
10.支持专家在线评审、离线用Word或Excel评审。
11.支持根据学校的送审要求,能在线实现根据学校、学科等各种定制要求生成送审方案,可灵活自动根据指定学科调整方案设置,功能丰富满足送审方要求。(需提供视频演示)
12.支持在线自动筛查专家评阅结果,筛查方法丰富准确,确保专家评审结果质量;支持自动生成专家评审质量画像,针对评审专家进行多维度评价。(需提供视频演示)
13.能实现丰富的在线分析统计报表,报表种类丰富、智能,可在线调整报表顺序。(需提供视频演示)
14.支持用户在线生成新的专家评阅书。系统以匿名方式提供平台的多套专家评阅书供用户参考,用户在已有的评语书中选择需要的总体指标或分析指标,动态形成新的评阅书,并可以在新的评阅书页面调整指标顺序,编辑指标等。(需提供视频演示)
15.供应商需提供专家画像功能,从评审专家的专业背景、评审经验、评审质量、严格程度等方面进行多维度画像。(需提供视频演示)
(三)考核要求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涉及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及规范、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则按最新相关标准及规范执行,上述标准及规范如有不一致,则以更严格者为准,项目实施符合质量、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四)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中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1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双方对继续合作没有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体会平台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0412-59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13676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刘娟娟、刘金霞、孙少伟
电话:024-8613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