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校园门岗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5061
项目名称:校园门岗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2,237.50
最高限价(元):592,237.5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华体会平台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学校全国招生,校内人员2.6万人左右,校区实行开放式管理。
校区现在有2个大门和行政办公楼需要配备保安,东校门岗:负责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西门:负责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
为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投入巡逻车等交通工具。为提高办公水平和效率,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定数量的办公设备。
投标人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能够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
(一)、工作职责:
★1、学校各门岗执行24小时不断岗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本校师生行人通过人脸识别道闸机刷脸进入校园;
(2)校内劳务工作人员凭工作卡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学校;
(3)外来办事人员经接待单位审批同意后,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并做好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4)对外来人员进出校园所携带的可疑物品应进行查验,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校内人员车辆出入经学校保卫处登记后,车辆识别系统自动抬杆放行;
(2)为学校后勤事务服务的车辆、送货车辆,凭保卫处开具的相关证明对其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后允许进入校园;
(3)外来办事车辆通过审批同意后允许进入校园;
(4)经许可进出校园的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5)无关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4、学生出入高峰期,门岗保安人员应疏导师生有序进出校门,确保门前畅通。门岗保安指挥、疏导校门前车辆,维护学校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5、及时发现有不法行为的可疑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协助学校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
7、成立消防应急小组,服从校方领导安排。
8、做好校方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保安工作。
★(二)、人员配置:16名
东校门岗:4人/班*2班次=8人
西校门岗:3人/班*2班次=6人
行政办公楼:2人/班(工作日白班)=2人
根据学校现场实际情况,配置大门门岗保安人员14人(7人/班*2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行政办公楼工作日白班两人,实行早7:30至晚16:30值班制。
保安员标准:男性、身高在 1.70 米以上(体重 70-85 公斤)。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纹身、无疾病、无皮肤病、外貌良好、无语言障碍,视力1.0 以上、无色盲,反映敏捷,服从安排调度,敢于负责,具有保安员上岗证的合格保安人员。
上岗人员统一穿着国家制式保安制服。在岗值班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相关规章制度。做到谨言慎行,值班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乙方必须委派1名管理人员负责保安队伍的管理,开展保安培训、思想教育等工作。
★(三)、保安人员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经常性的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的防范演练。
上岗前采取其他岗位精英选拔、提升,通过不同渠道广招有经验的保安员按1:1.5比例进行岗前严格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经甲方代表筛选确认后选拔上岗,对于甲方确认不称职或工作中不负责的保安员,按甲方要求进行及时更换,对于替代保安领班于 2 周内正式到职,其它岗位于 24 小时内更换。如保安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负责调动后备人员及时安排其他保安员代替。
★(四)、强化保安服务思想意识教育
定期召开班队长工作研讨会,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加强队员思想教育、认真贯彻执行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所有保安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指导、管理和培训,在甲方监督管理下,做好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消除工作中消极思想、确保人员稳定,不断培养队伍中骨干队员。
★(五)、乙方要采取事业激励、量化目标激励、效益激励等方式,让服务的效果与全体服务人员的切身利益挂钩,提高队员待遇水平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挖掘员工的潜能,不断提高骨干人员的质量与数量。
★(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考勤管理。通过网络企业微信软件,建立工作群,实现在岗人员信息化考勤、考核系统。白天全体在岗人员每隔4小时定位、签到一次。夜值人员上岗前、上岗后进行定位、签到,对所接岗位异常情况及时拍照上报,在群中直接呼喊主管领导。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岗位职责授予每名队员在工作群内不同权限。实现网上行政管理,通过网络会议上报数据,减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工作巡查制度。实现网络和现场查验相结合,指派巡查组及现场项目经理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每月夜间查岗不少于 2 次。
★(九)、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及训练方案,得到甲方批准后方进行实施,保证每季度每人不得少于 3 小时的军事训练及 2 小时的思想教育培训。
★(十)、为保安队员购买大额责任保险,最大程度减少个人损失。
(十一)、学校制定门岗保安考核处罚细则,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考核。
门岗保安考核处罚细则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服务费100元。
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不服从管理人员指导的;迟到、早退在10分钟之内的;未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的;脱岗在半小时以内的;未按规定规范执勤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服务费200元。
被服务对象投诉一次(经调查属实)的;工作时间大脱大睡的;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工作时间内,在值班室内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如打扑克、下象棋、睡觉等)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服务费300元。
工作疏忽,造成公共设施损坏或发生盗窃事件的(按价赔偿);脱岗在1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的;与服务对象发生语言冲突,造成较坏影响的;其他违规行为情节较重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服务费500元,安保人员应予以辞退。
工作疏忽,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按价赔偿)的;殴打服务对象,造成极坏影响的;工作期间酗酒、酒后上岗的;不服从管理,不接受处罚,寻衅滋事,严重干扰正常工作,造成极坏影响的;无故旷工的;出现恶性事件,未能及时报警,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态恶化的;使用违规电器的;其他情节恶劣、影响很大的违规行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服务费1000元,负有责任的保安予以辞退。
工作疏忽,在上级单位检查时被通报,给学校造成一定影响的;与服务对象发生肢体冲突,并负有主要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与乙方解除服务合同。
累计出现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达到五次的;累计出现上述第四项至第五项三次的。
★二、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后即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 一 年。合同期满如考核合格可以续签,每年续签一次,续签不超过两次。
★三、验收标准及方法
1、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
1.每月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2、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以及需方财务封账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即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如考核合格可以续签,每年续签一次,续签不超过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华体会平台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1号
联系方式: 0412-59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82650588
邮箱地址: lnldglgs@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010021773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云耕
电 话: 024-8265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