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体会平台新建宿舍及食堂水泵房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DCG2024010
项目名称:华体会平台新建宿舍及食堂水泵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443545元
最高限价:443545元
采购需求:华体会平台新建宿舍及食堂水泵房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方式:邮箱报名/现场报名。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本项目投标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邮寄地址: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邮编: 114001 接收人:白荟琦(投标文件建议由顺丰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会议号:857 088 5556。
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体会平台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联系方式:0412-59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0412-2211900
邮箱地址:lnzhcgd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63 0103 0000 0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荟琦
电 话:0412-221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