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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研究生毕业缓寄档案转递

研究生毕业缓寄档案转递

往届毕业生升学、就业或未升学未就业但毕业超过两年,由研究生毕业生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交申请,将暂时保存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档案邮寄到升学、就业的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1.  需提供要件

①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调档函(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调档函。(资料来源:代理人、委托人)

④调档单位派人前来办理档案调转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调档人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资料来源:调档单位指派人员)

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博远楼319办公室

3.  办理时限

研究生学生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假期10-15个工作日

4.  温馨提示

1)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2)为提高工作效率,研究生学生可拨打咨询电话0412-592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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