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
往届毕业生升学、就业或未升学未就业但毕业超过两年,由研究生毕业生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交申请,将暂时保存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档案邮寄到升学、就业的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①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调档函(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档案馆网站下载)、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调档函。(资料来源:代理人、委托人)
④调档单位派人前来办理档案调转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调档人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资料来源:调档单位指派人员)
现场办:博远楼319办公室
研究生学生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假期10-15个工作日)
(1)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2)为提高工作效率,研究生学生可拨打咨询电话0412-592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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