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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研究生学籍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办事指南

  一、变更学籍信息需提交的材料

  (一)更改“姓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体会平台研究生学籍信息更改(正)申请表(详见附件);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

  4.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如下内容:(1)户籍登记页;(2)户主页;(3)本人页(登记改名学生的那页);(4)信息变更页(一般为户口本最后一页,有变更记录的提交,无变更记录的不提交);

  5.公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更改“身份证号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体会平台研究生学籍信息更改(正)申请表(详见附件);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

  4.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如下内容:(1)户籍登记页;(2)户主页;(3)本人页(登记改名学生的那页);(4)信息变更页(一般为户口本最后一页,有变更记录的提交,无变更记录的不提交);

  5.公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提供变更项和身份证原件的扫描电子版,格式要求为:

  1.使用扫描仪或高拍仪;

  2.每页材料需完整扫描,身份证需扫描正反两面;

  3.图片分辨率在200*200以上,每张图片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保存为jpg/png格式。

  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he-lkd@ustl.edu.cn,邮件标题写明:变更学籍信息申请+申请人姓名。

    四、变更学籍信息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前2周

  备注:

  1.更改学籍信息者需本人亲自办理;

  2.以上所列材料中,学院必须认真审核研究生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研究生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各保留一份。所有复印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加盖部门公章,审核人签名;

  4.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予以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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