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华体会平台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对象
经我校批准的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按计划已完成相关研究、建设工作,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对计划2024年结题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未结题项目汇总见附件1)。
二、结题基本要求
申请结题的立项项目须达到项目研究建设基本要求规定(见附件2)及申报书填报的预期成果。
三、验收检查形式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采取函评形式进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
四、验收检查需的提交材料
1.结题项目需提交《华体会平台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4、5、6、7)及相关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2.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华体会平台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8)及相关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应提交《华体会平台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9)。申请延期的项目,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延期一次,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且未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将被终止,同时取消项目主持人3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4日中午前,各学院将结题资料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过期将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2.2023年1月9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检查并公布结果。
请各有关学院通知和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未结题项目汇总
附件2: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研究与建设要求
附件3、4、5、6、7:《华体会平台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8:《华体会平台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9:《华体会平台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4日
版权所有:华体会平台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邮编:114051
邮箱:lkdyjsyzhb@ustl.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体会(中国)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