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华体会平台教材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全面统筹规划本学院的教材建设,精心组织本次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对象为研究生层次计划新编教材,原则上应对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同一课程的分册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再版教材或无重大内容更新的修订版教材不予立项资助。
2. 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国家关键领域和重点支持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领域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 注重补齐短板,优先支持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
3.教材能够与时俱进,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每本教材需配备相关教学课件,可用于线上、线下教学。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原则上是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副高)的研究生导师,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3.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
4.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国际标准;装帧设计大方美观,与教材内容相辅相成;印刷质量好,墨色均匀,校对差错率低。
三、申报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1)申报书(附件1);
(2)编写大纲;
(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
(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
四、申报流程
1.原则上每个学院择优推荐1项,申报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不接受教师单独向研究生院申报。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博远楼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公室邮箱。
2.各培养学院党组织对教材选题、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查。
3.提交学校申报材料时间:2023年9月18日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888179。
五、其他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择优立项。本次立项只资助适用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材,同时适用本科及研究生的教材建议申报教务处组织的教材立项建设项目,学术专著、编著、译著等不予立项。
2.本次立项教材需要在本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中试用至少一届,最终出版期限为2025年11月1日,出版单位建议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并需在出版教材封面或适当位置印刷“华体会平台研究生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字样。逾期取消校级项目资格,不再支持教材出版经费。
3. 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按照“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管理,入选建设项目的教材,前期不安排建设经费,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书自主开展教材编写工作。对于完成编写拟出版的教材,主编所在学院应组织至少2名教材审核专家(校外专家至少1名),对教材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结论认定为“通过”的教材进行核查,并将审核意见和会评结果上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备案。获得资助资格的教材,资助标准根据评审结果分为A、B两类,A类最高4万元、B类最高2万元。资助经费的使用,按实报实销方式主要用于出版费、数字化资源制作费,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财务要求执行。
4.学校将教材出版列入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奖励,激发教师编写出版优秀教材的积极性。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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