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计算机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在博识楼B327会议室召开,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学习。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院党委书记陶润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领读领学、交流研讨的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围绕“准确把握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开展学习研讨。副院长张玉军作中心发言,其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就自身学习体会,结合分管工作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张玉军在中心发言中表示,群众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体现,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在工作中,要注重与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工作纪律是保障党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基础。要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学院的教学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生活纪律,注重言行举止和形象塑造,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时,还要加强对学院师生的教育和引导,让师生都能自觉遵守党的生活纪律并规范自己的行为。
陶润城作总结发言。就学院贯彻落实本次学习内容,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人民立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师生当中调查研究,帮助师生解决困难。落实好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制度,每个月深入学生寝室、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困难帮扶。特别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指导和帮扶他们实现就业;二是学院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敷衍塞责。要正确处理学院整体工作和分管工作的关系,互相协调配合,形成凝聚力强的坚强领导班子集体;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日常生活中要做到诚实守信,在社交场合中保持党员的良好形象,坚决抵制“高级红、低级黑”的言行,在生活上做好表率。准确把握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我们要时刻牢记这些要求,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