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学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经过学校审定,最终确定“能源专业传热实验室建设项目”等66个项目为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见附件),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违反采购程序和原则,获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申报的教学设备仪器明细已经在教务处、国资处、招采中心备案,教务处将下发学校通过的 各教学单位申报的设备明细,各教学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所申请购置的设备。
2.各教学单位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尽快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原则上获批经费的建设项目应在2024年2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入账、费用支付。
3.学校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完成情况进行追踪。截止到2024年4月20日未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的项目,将收回项目获批经费,取消立项建设资格;教务处、国资处将再组织设备论证提交学校,确定新资助建设项目。
联系人:邹晓彬、刘乾 联系电话:5929065
华体会平台教务处、国资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