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华体会平台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教发[2018]20号)、《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教发[2018]21号)精神,学校将继续开展“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数量及资助
1.申报类别为由实验室拟定的创新实验项目。
2.申报数量要求:理工科教学单位立项3-5项,其他学院原则上立项1项。
3.各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为平均每项5000元。
二、申报要求
1.创新实验项目必须依托开放实验室设立,要针对学生的特点,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设计一些实验教学计划外的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项目供学生选做,并注重实验效果。
鼓励科研促进教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科研项目情况,提出开放实验部分,允许学生参与部分科学研究活动。
2.开放实验项目的时间要求:开放时间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开放实验不得占用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选择在2023年春季学期、2023年秋季学期完成。
3.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要求:实验的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外的,不能与课内已做的实验内容重复,应该是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科学思维、动手能力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
4.学时及立项完成时限要求:开放实验项目一般为8-32学时,2023年度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5.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批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及创新实践班,其实验环节纳入实验室开放统计,不在本次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申报。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教学单位组织向本单位教师征集实验室开放项目并向学生公布;
2.教学单位组织学生选择实验室开放项目。
3.选定项目后,项目指导教师填写《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实验中心主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
4.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核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及研究内容等,立项结果在教学单位内公示。
5.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各教学单位将确定立项项目的《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如存在异议,则组织专家组重新审定。
6.教务处审核并公布立项情况。
四、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分别将《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kdjwcsjk@ustl.edu.cn。
华体会平台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