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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华体会(中国)教发〔2024〕46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教学手段,促进实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华体会平台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开展了2024年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经教师申报,教学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批准,最终确定《海工钢深海腐蚀虚拟仿真实验的设计及教学应用》等30个项目(见附件)为校级实验教改项目并用实验室教学建设与改革专项予以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发表教研论文、调研交流、新设备研制,新实验开发等方面。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协调,为项目开展提供有利条件,并监督检查项目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对实验教改作相关规定做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结题需先到国资处进行设备验收、入账。

2.实验教改建设周期由原来的1年,变更为1-3年。

3.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延期,学校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4.建设期满未参与结题/验收的项目,不予延期,学校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5.所有做撤项处理项目的负责人,将取消下一期教改项目的立项资格。

6.每位申请人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可以同时主持1项、参与1项,或同时参与2项,不允许同时主持2项。

7.校级实验教改项目立项、结题“每年三月或四月份开展立项工作,十二月份开展结题工作”(具体时间依据每年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教改项目可依据项目完成情况自主申报结题,每个项目在建设期内只可提交一次结题申请,所有项目不做延期处理。



华体会平台教务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