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度校级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华体会(中国)教发〔2024〕38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华体会平台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教发〔2018〕20号)、《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教发〔2018〕21号)精神,学校将继续开展“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数量及资助

1.申报类别为由实验室拟定的创新实验项目。

2.申报数量要求:理工科教学单位立项3-5项,其他学院原则上立项1项。

3.各立项项目资助额度工科每项不超过5000元,文科每项不超过3000元。

二、申报要求

1.创新实验项目必须依托开放实验室设立,要针对学生的特点,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设计一些实验教学计划外的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项目供学生选做,并注重实验效果。鼓励科研促进教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科研项目情况,提出开放实验部分,允许学生参与部分科学研究活动。

2.开放实验项目的时间要求:开放时间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开放实验不得占用学生正常上课时间。2024年春季学期项目需超过全年项目的50%、2024年秋季学期项目低于年度项目的50%。

3.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要求:实验的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外的,不能与课内已做的实验内容重复,应该是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科学思维、动手能力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

4.学时及立项完成时限要求:开放实验项目一般为8-32学时,2024年度春季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时间为2024年7月,2024年度秋季校级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时间为2024年12月。

5.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批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及创新实践班。其实验环节纳入实验室开放统计,不在本次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申报。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教学单位组织向本单位教师征集实验室开放项目并向学生公布;

2.教学单位组织学生选择实验室开放项目。

3.选定项目后,项目指导教师填写《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实验中心主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

4.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负责人组织专家组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核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及研究内容等,立项结果在教学单位内公示。

5.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各教学单位将确定立项项目的《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如存在异议,则组织专家组重新审定。

6.教务处审核并公布立项情况。

四、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分别将《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华体会平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kdjwcsjk@ustl.edu.cn。

华体会平台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