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华体会平台关于实施形成性评价的指导意见》《华体会平台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指导意见》(华体会(中国)校发〔2021〕25号附件3、4)相关要求,为持续有效推动课程教学体系的宏观优化和微观细化,学校决定继续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范围
申报课程为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
1. 拟申报课程应制定出详细的课程考核计划,能够全面检查教学内容的阶段完成情况,要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任课教师须填写《华体会平台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申请表》,经课程组论证后(如无课程组,则直接提交),提交至课程所属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填写《华体会平台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申报汇总表》,经教学单位初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
3.凡批准立项的课程,将于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实行改革措施,期末考试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对考核改革进行总结,特别是不同考核方式方法的对比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考试改革的出发点,改革的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预期取得的研究成果,改革效果、经验,学生的反馈意见,存在问题和进一步的改进措施,),并提交过程考核评定结果一份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4.凡批准立项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将本课程改革后的考核方式方法在课程开始时告知学生,并使学生充分了解成绩评定方案。实施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对每项评定结果及时记录在案,要注意发挥成绩评定方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功能。
5.相关教学单位应组织专家组对本次考核方式方法改革课程的实施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指导和检查。
6.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应在结项后该课程至少一轮的教学考核实践中面向所有授课班级进行应用,学校将对改革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进行定期验收。
三、提交材料:
各教学单位请于3月22日前将《华体会平台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申报汇总表》《华体会平台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djxjsk5928195@ustl.edu.com,其中申请表以“学院-课程-负责人”方式命名;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睿楼215)。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蓉 5928195
华体会平台教务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