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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华体会(中国)教发〔2022〕5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教材建设,鼓励和扶持反映我校教学成果,突出教学特色的教材编写与出版,推动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现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材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根据学校近期教学工作要求,本次鼓励以下类型教材立项:

  1.校企合作教材

  (1)由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编写、适应我校本科专业课程建设要求的教材。

  (2)教材必须服务于我校本科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并能够体现校企合作特色。

  (3)教材内容需紧密结合行业企业的生产实际,并将行业企业的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成功的应用案例引入到教材内容中。

  (4)教材编写要在遵循教材知识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将职业岗位能力要求融入其中。

  2.特色教材

  适应我校专业、课程建设要求并能反映我校学科优势、专业特色、精品课程建设及教改成果的教材。

  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学校对基础课和发展比较成熟的课程教材,继续坚持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的原则,对这些类型的教材原则上不再立项。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由党中央决定实施,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编写,覆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新闻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哲学社会科学专业。为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对这些类型的教材不予立项。

  二、申报要求

  1.教材所对应课程必须为我校培养方案中明确列出的课程。

  2.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在编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及以上相关课程教学经验。

  3.申报人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需组建教材编写开发团队进行教材立项申请。原则上主、参编(审)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编写团队要求师资力量较强,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在教材整体编写中,要做到全体参与、分工明确。

  4. 曾获得立项教材的申报人(第一主编)截止到目前未能正式出版所立项教材的,本年度不得进行新的立项申请。

  5.校企合作教材参编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来自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经考核达到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水平)。

  6.2022年立项教材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23年9月1日。

  7.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立项教材不超过2部。

  三、材料提交和时间要求

  1.申报立项的教师需填写“华体会平台教材立项申请书”(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2.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论证,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

  3.经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后,由办公室将教学单位同意申报立项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封面上加盖公章)于3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睿楼207)。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专业建设实际情况,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杨晓波       电话:5928507

  

  教务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