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研究水平和管理效益,适应高质量发展和内涵发展需要,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规定做部分调整,特发布此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周期
由原来的1-2年,变更为1-3年。
二、申报、参与数量要求
每位申请人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可以同时主持1项、参与1项,或同时参与2项,不允许同时主持2项。
三、立项、结题/验收
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结题/验收时间由原来的“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按照立项计划集中开展”变更为“每年三月或四月份开展立项工作,六月份开展结题工作”(具体时间依据每年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教改项目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后即可依据项目完成情况自主申报结题,项目主持人需根据项目结题要求参加项目验收与评审,每个项目在建设期内只可提交一次结题申请,所有项目不做延期处理。
四、撤项说明
1.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延期,学校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2.建设期满未参与结题/验收的项目,不予延期,学校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3.所有做撤项处理项目的负责人,将取消下一期教改项目的立项资格。
五、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认定
经研究决定,学校对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结题认定,以此项目平台中“项目状态”显示“企业验收通过”为依据。
注:此通知与《华体会平台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辽教办〔2020〕18号附件1)不符之处,以此通知为准。
以上内容,即日起生效。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此通知执行。
特此说明。
华体会平台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