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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校企合作共建课程资源库建设的通知

华体会(中国)教发〔2024〕12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校企合作共建课程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华体会(中国)教发〔2023〕132号)和《关于验收2023年校企合作共建课程资源库建设成果的通知》(华体会(中国)教发〔2024〕13号)相关安排,学校已完成2次资源库课程信息验收工作,结果显示,资源库内上传的课程从数量上到质量上均需进一步增补和优化,为高效落实2024年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升资源库课程质量,现对后续建设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内容要求

资源库中上传的每一门课程必须具备以下2项基本内容:

1.课程介绍

每一门课的课程介绍中至少应包含3部分内容:一是课程基本情况介绍,二是合作企业概况,三是课程共建内容及方式介绍。

2.教学案例

每一门课程均需在资源库中上传至少2个真实项目课程教学综合型案例,能够在课程教学中,通过真实场景模拟、再现、体验,帮助学生提升识别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数量要求

每个学院上传资源库的建设课程不少于7门。学校鼓励全部校企共建课程参加资源库建设,并以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贡献度、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支撑度为主要原则,以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核心课程为优先进行课程遴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运行过的课程不支持资源库上传建设(新开课课程除外)。


三.时间要求

2024年10月20日前,请各单位按照以上内容和数量要求,完成课程上传,届时,学校将开展第三轮平台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以及产教融合类优质课程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其它说明

1.新加入校企共建课程资源库建设的任课教师,可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或本单位已参与该项工作的教师,加入微信工作群,就课程上传及维护等技术内容与群内平台技术支持人员进行交流。

2.课程上传的院级审批节点设置为教学院长,各学院需结合专业课程开设和运行情况对课程上线的基本要求达成度进行校验,并对上线课程的内容及数量进行严格审查,之后再完成审批流程。


联系人:韩燕妮         联系电话:5928195


华体会平台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