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工作要求,基层教学组织每个学期至少开展10次集体教研活动,现组织各教学单位提交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研活动内容
教研活动主要包括围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学术研究、教学过程管理、青年教师培养、课程思政等教学建设相关主题组织开展的报告会、交流会、研讨会、观摩课、教学比赛、集体备课等,仅布置既定工作内容的会议不认定为教研活动。
二、教研活动要求
1. 每个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10次集体教研活动,可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也可在基层教学组织层面组织,其中院级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
2.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计划安排,切实组织开展好教研活动,做好相关记录。要对本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总结、交流,并推广典型示范性的教研活动案例。学校也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对优秀案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三、教研计划提交
1. 各教学单位填报《华体会平台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汇总表》,并于4月10日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办公邮箱:kdjxjsk5928195@ustl.edu.cn,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送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办公室(明睿楼215)。
2. 教研活动需由活动组织单位填写《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并提交至教学单位统一存档备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会同教务处组织不定期抽查;
3. 每个学期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填写《教学研究活动汇总表》,将原表电子版发送至:kdjxjsk5928195@ustl.edu.cn,纸质版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睿楼215)备案。
4. 每年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填写《教研活动工作量奖励明细》,并在教学单位网站公示无异议之后,将原表电子版发送至:kdjxjsk5928195@ustl.edu.cn,纸质版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睿楼215)备案。
联系人:何叶 办公电话:5928195
华体会平台教务处 华体会平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