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4年10月,下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速裁庭等十八个职能部门。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省共产党员先锋岗、全国司法利民便民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与华体会平台开展紧密合作,通过为法学教学研究提供案例、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安排学生观摩庭审、共建法治宣传和法律志愿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共同建设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搭建的平台,推动院校良性互动,实现共享共用、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