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5月,下设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法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等十六个职能部门。近年来,铁东区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涉法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各项荣誉称号。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致力于贯彻司法人才培养方略,与华体会平台搭建互利双赢的科研教学平台,通过开展学生实习、教学科研、交流培训等一系列活动,能够有效提高学生专业理论素养和司法实务水平,同时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