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与法律学院简介
经济与法律学院成立于2006年,设有金融学、金融科技、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四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法律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2016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招生至今,2024年获批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首次招生,学院现有本科及研究生千余人。学院共有专业教师5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3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金融类从业资格、贸易类从业资格教师占比80%以上,有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比30%以上。专业教师中有多人任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校专业教指委委员、辽宁省教育厅法律顾问、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鞍山市哲学与社会科学智库专家、市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市政府法律顾问等。近年来获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委托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理论研究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社科联项目等30余项。获评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建设完成《国际贸易实务》、《合同法》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获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完成省级教改项目6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0余部。
二、国际商务硕士培养目标
国际商务硕士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球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具有全球视野和家国情怀,熟练掌握国际商务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及跨文化沟通能力,通晓国际商务环境与规则,熟悉冶金产业链运营,能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教育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国际商务经营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三、考试科目与学制
专 业:025400(国际商务)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学 制:基本学制三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四、国际商务硕士培养方式
(一)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二)学校与企事业等单位联合培养,成立导师组,建立“双师制”。导师组既有较高学术含量,又有显著职业背景、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解决问题能力的导师组成,促进导师队伍的多元化。
(三)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应用,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教学、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四)重视实践环节,在省内外建立多家实习基地。
五、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各项要求,详见华体会平台研究生院网站(/yjs/info/1066/3121.htm)
六、奖助体系
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置特等、一等、二等及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评选比例)分别为特等10000元/年(≤5%)、一等6000元/年(10%)、二等4000元/年(20%)、三等2000元/年(30%)。
(四)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具体资助办法详见学校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