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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华体会平台校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教材建设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更好地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教材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华体会平台校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在职在岗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且其申报教材须在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允许出版的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的本科生教材。

  2.各类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条件

  (一)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具有可读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四)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电子教材及CAI课件,文、图、声配合符合标准。

  (五)推荐的教材出版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以后(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正式出版的各类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

  (六)推荐的教材须经过我校1届以上(含1届)学生教学实践检验,且得到普遍认可,并在教学中继续使用。

  (七)推荐的教材须每年学生选用教材数量大于应选人数20%。

  (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九)分册出版的丛书、套书,合用一个书号的,只能以整套参评;分别使用书号的,既可以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一册参评。

  (十)对外校推广使用的教材可优先推荐(申报人须提供教材推广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并加盖使用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评选程序

  (一)参加评选的教材第一主编将《华体会平台优秀教材申报书》(附件1)和教材样书提交至所在学院(部)。

  (二)各学院(部)教材工作委员会对本单位所有参评教材进行初评,推选出本单位优秀教材排序名单。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候选教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教材。

  四、评选奖励

  (一)获奖的优秀教材重印时,可在封面上标注“2021年华体会平台优秀教材”字样。

  (二)校级优秀教材将作为以后学校推荐省部级和国家级优秀教材的基础。

  五、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2021年10月23日前将《华体会平台优秀教材申报书》(附件1)、优秀教材排序名单和教材样书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yxbyx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实践科联系,电话:5928507。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