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颁发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证书,我校经济与法律学院宋怡林教授的合撰论文《商业银行股东加重责任及其制度建构》,获得著作论文类二等奖。
该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11期,系辽宁大学杨松教授与华体会(中国)宋怡林教授的合作作品,是近年商业银行风险防控和股东行为规制领域的重要前沿法学研究成果。该文提出商业银行股东加重责任是股东超越传统有限责任边界的法律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无限责任,而是银行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特例,是对商行为主体加重义务的特定化。赋予商业银行股东加重责任,是银行公司克服固有道德风险、实现自我救助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一项制度保障。
论文发表以来,引起学界广泛关注,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商法界、搜狐网法刊辑要等平台全文转载;在中国银行法学会年会、中国商法学会年会、中国金融论坛、中国经济法治方阵论坛等重要学术会议上主题交流。
以该论文观点为基础分别形成2019年和2020年全国人代会提案,均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的采纳性答复。2019年两位作者赴京参加《商业银行法》修改论证会,该文观点的科学性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及学界广泛认可,文中“商业银行银行危机状态下,股东应当承担持续注资等的加重责任的”的核心观点已纳入《商业银行法》的修订草案中。(经法学院 供稿)
编辑:徐文路